图书馆安全管理责任状

发布时间:2007-10-19浏览量:10241来源:图书馆

  图书馆是学校安全保卫重点单位,为确保全馆安全,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,确保全馆全年无政治刑事案件,无火灾、失窃等责任事故,馆负责人与馆属各部门负责人订立安全管理责任状,要点如下:
  1、馆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保卫责任人,全面负责本部门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,要经常对所辖各室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制、安全保卫、治安和消防知识教育,做到会报警、会使用灭火器材等,确保安全。每室指定一人为该室治安保卫责任人。
  2、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切合本部门实际的安全保卫制度并组织实施,书库、阅览室等重点部门尤须制度明确,措施具体,与所辖各室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,配合馆领导定期进行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检查。督促本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工作规定,切实做到每日下班前切断电源,关好门窗;有计算机的办公室,其计算机的使用、管理应责任到人,以确保安全;各室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存放大额现金(无论公款、私款)。
  3、经常开展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,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,尽全力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。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,每年各部向馆领导报告治安信息2条以上,杜绝重大信息瞒报、迟报现象。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任务。
  4、责任状期限为一年,下一年度重新续签。